青少年素質教育集團《委托協議書》
甲方:
乙方:青少年素質教育集團
甲方:學生法定監護人: ,性別: ,身份證編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學籍所在地: ,學級:
為了認真落實青少年素質教育集團的辦學理念及辦學特點,確實保障學生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及生活“安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通過對乙方的考察和學?,F有條件的了解,愿意將孩子放到該校,接受乙方的實行:三個月□ 六個月□ 十二個月□ 的勵志教育、素質培訓、心理輔導、行為矯正等;并同意按乙方教學方案的收費標準,一次性支付學生入校的學習和輔導等費用(特殊條件原因可以與乙方協商分期付款)。
2、甲方有責任在學生接受學校輔導期間積極配合乙方教育方案的實施。在未征得乙方的同意下,不得以打電話、探訪孩子或其他方式干擾乙方對學生的輔導。如要送衣服,了解孩子的輔導情況等,需直接與辦公室老師聯系或者心理老師了解學生在校情況。
3、甲方子女沒有入校之前,應帶孩子到醫院做一次體檢,檢查項目主要有傳染病及其他病史,入校時將檢查報告留入學校;如未做體檢,不能提供體檢報告,孩子入校后十五天內,學校將該生帶到醫院體檢,體檢的費用另算,不在學費內,按醫院的發票由甲方另交到學校,學校將檢查結果如實向家長通報。
4、甲方子女入校時,不得攜帶管制刀具、錘、手機等器械及毒品、香煙、人民幣等物品入校。因未能如實反映孩子(精神病史、吸毒或被公安機關立案)等重要情況,由此而導致不良后果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5、如遇特殊情況,甲方需提前接孩子回家,應由孩子的監護人(本協議簽字人)來校接回。如無法親自前來,可以委托他人,但必須有監護人委托書的形式,并有監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查看,留復印件備案;有監護人提前電話聯系,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學生離校。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主要踐行“愛心”管理、勵志教育、素質培訓、心理輔導、行為矯正等。始終貫穿“勵志”教育理念,努力使學生入校后能達到由差轉優,提高該生的道德素養,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掌握學習方法、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自身的自控能力,正確樹立自己的人生目標。
2、乙方對學生隨身入校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等學生畢業回家時全部歸還。如學生有急需用品,乙方可為其代購,并通報家長,不得盈利。
3、乙方在對學生進行教育輔導過程中不得采取任何暴力、懲罰、侮罵學生等不正當教育行為,如有出現造成后果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義務在教育培訓結束后給甲方孩子提供三年內的后期跟蹤輔導及合理可行的教育方針及相關的教育心理學知識(按學員離校承諾書實行) 。
5、學生在校接受教育培訓期間,乙方有義務和責任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在教育培訓過程中如因客觀原因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發生的意外(如天災人禍等),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保險公司根據相關的條例支付相關賠償。
6、按學校有關教育培訓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培訓費、心理輔導費、外出活動費、食宿費、服裝費等共計: 元,備用金 元(主要用于看病、急需用品等),多退少補。如甲方提前接走學生,而該名學生在校表現良好,乙方概不退費。
7、在接受學生心理咨詢或接受家長心理咨詢時,必須對咨詢過程中出現的隱私問題進行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三、其他
如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 方 乙 方
簽約人 : (蓋章/手?。? 簽約人 : (蓋章/手?。?/span>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